执笔和拿筷子一样的作用。筷子能按人意志夹起食物来即算是拿对了,笔能如人意志在纸上划出道来,也即是执对了。
至于肘的悬起,不是为悬而悬的。大约五代北宋以前,没有高桌—席地而坐。左手拿纸卷,右手拿笔,纸卷和地面约成三十余度角,笔和纸面垂直,右手指拿笔当然只能像今天拿钢笔那样才合适,这就是被称的单勾法。这样写字时,脱和肘都是无所凭依的。不想悬也得悬,因为无处安放它们。这样写出的字迹,笔划容易不稳—而书家在这样条件下写好了的字,笔划一定是能在不稳中达到稳,效果是灵活中的恰当,比起手脱死贴桌面写出的字要灵活得多的。



从宋以后,有了高桌,桌面上升,托住腕臂,要想笔划灵活,只好主动地、有意地把腕臂抬起些(比如米芾写字就是悬腕)。至于抬起多么高,是腕抬肘不抬?是腕肘同样平度的抬,是半臂在空中腕比肘高些有斜度的抬,都只能是随写时的需要而定。比如用筷子,夹自己腕边的小豆,夹桌面中心处的一块肉,还是夹对面桌边处的一块大馒头,当时的办法必然会各有不同。拿筷时手指的活动—夹菜时腕肘的抬法,从来没有用筷夹菜的谱式而人人都会把食品吃到口中。
书法上关于指、腕、肘、臂等等问题道理不过如此—按各个人的生理条件,使用习惯—讲求些也无妨碍,但如讲得太死,太绝对,就不合实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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