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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翰堂编发】弘一法师和他平淡恬静的书法
李叔同(1880—1942),又名李息霜、李岸、李良,谱名文涛,幼名成蹊,学名广侯,字息霜,别号漱筒。著名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是中国话剧的开拓者之一。
他从日本留学归国后,担任过教师、编辑之职,后剃度为僧,法名演音,号弘一,晚号晚晴老人,后被人尊称为弘一法师。
李叔同在书法艺术上的成就为世人所瞩目。他的书法早期脱胎魏碑,笔势开张,逸宕灵动。后期则自成一体,冲淡朴野,温婉清拔。特别是出家后的作品,更充满了超凡的宁静和云鹤般的淡远。这是绚烂至极的平淡、雄健过后的文静、老成之后的稚朴,恰如他自我表白的那样:“朽人之字所示者,平淡、恬静、冲逸之致也。”
弘一法师经典语录
1、事当快意处须转,言到快意处须住。
2、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想。
3、一念疏忽是错起头,一念决裂是错到底。
4、不尽人情,举足尽是危机。不体物情,一生俱成梦境。
5、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
6、静坐,常思已过。闲谈,莫论人非。
7、知足常乐,终生不耻。知止常止,终生不辱。
8、强不知以为知,此乃大愚。本无事而生事,是谓薄福。
9、以淡字交友,以聋字止谤;以刻字责己,以弱字御侮。
10、人好刚我以柔胜之,人好术我以诚感之。
11、无事时,戒一偷字。有事时,戒一乱字。
12、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
13、于作事,必克己谨严,要做到极致。于生活,应戒绝奢华,一切从简。
14、对失意人,莫谈得意事。处得意日,莫忘失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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