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冰(生卒年不详),约生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唐代文学家、书法家。字少温,汉族,谯郡(治今安徽亳州)人。李白族叔,为李白作《草堂集序》。

初为缙云令、当涂令,后官至国子监丞、集贤院学士。世称少监。兄弟五人皆富文词、工篆书。初师李斯《峄山碑》,以瘦劲取胜。他善词章,工书法,尤精小篆。

他所书写的篆书,“劲利豪爽,风行而集,识者谓之苍颉后身。”甚至被后人称为“李斯之后的千古一人”。

《三坟记》,唐大历二年(767年)刻。李季卿撰,李阳冰书。《三坟记》为李阳冰代表作。在唐代篆书中, 李阳冰是成就最高的。谓之“铁线描。”《三坟记碑》承李斯《峄山碑》玉筋笔法,以瘦劲取胜,结体修长,线条遒劲平整,笔画从头至尾粗细一致,光滑洁净,婉曲翩然。

清孙承泽云:“篆书自秦、汉以后,推李阳冰为第一手。今观《三坟记》,运笔命格,矩法森森,诚不易及。然予曾于陆探微所画《金滕图》后见阳冰手书,遒劲中逸致翩然,又非石刻所能及也。”清康有为认为《三坟记》以“瘦劲取胜”。当代书法家王南溟先生曾撰文评介李阳冰的小篆:“线条或如垂柳之摇曳,或如流云之舒卷,洋溢著一种抒情的气息,代表著小篆书法在唐代复兴的文采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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