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过庭《书谱》不仅从理论上阐述了书法的本质,而且还从书法实践方面给后人以启示,更重要的是从美学角度告诫人们什么样的书法是美的,其对后人如何正确学习书法有无可代替的作用。简要归纳一下六点。

一“古不乖时,今不同弊”的书法发展观

“古不乖时,今不同弊”,孙过庭认认为学习书法不能脱离古人而盲目跟风时人,也不能拘泥于古人而固步自封,书法应该随着时代发展而注入时代的因子而大胆创新发展。并且认为这个是“物理常然”的自然规律。

若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合乎规律,合乎时代就可以做到“自可背羲、献而无失违锺、张而尚工”

文字创立之初,古人写字是出于审美的无意识状态,所以下笔质朴,格调高古。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中的实用成分和艺术成分逐渐分离,供人欣赏的书法艺术逐渐变得华丽而妍媚。这个是一个自然变化的过程。

正因为“钟,张、羲、献”在“古质”的基础上根据时代审美要求大胆创新,所以才成了“今妍”的时代代表。

二、平正→险绝→平正的学书方法观

孙过庭认为,对于书法的学习,年长者与年少者各有其特点。他将学习书法分为三个阶段。他提出“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

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孙过庭还引用了孔子的话,“五十知命,七十从心。”

其实孙过庭揭示的是书法学习中的一条普遍规律。由平到险,“复归平正”,正是一个螺旋式的上升过程,也就是哲学上的“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孙过庭认为,“通会之际,人书俱老”。

而人书俱老的原因,就是因为书家已经在主观上达到了“思虑通审、志气平和、不激不厉”之境。

三、“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艺术辩证观

纵观《书谱》全文,可以看出孙过庭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较深。儒家讲究“中和”,充分体现出中国古典哲学的辩证色彩。何为“中和”?

明代项穆在《书法雅言》中和篇中说:“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戾是也。然中固不可废和,和亦不可离中,如礼节乐和,本然之体也。”

《书谱》中最能体现孙过庭艺术辩证观的著名论断便是“违而不犯,和而不同”。“违”就是变化多样,“和”就是协调一致。

所谓“违而不犯”,是要在变化中求协调。“违”是有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不犯”。若是“违而犯”,书法艺术便会变得狂怪。所谓“和而不同”,是要在协调中求变化,避免重复和雷同。

“违”与“和”的统一,是书法艺术必须遵循的美学原则。如何才能做到“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孙过庭在《书谱》中给出了具有辩证色彩的具体做法,“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

抿规矩于方圆,道钩绳之曲直;乍显乍晦,若行若藏;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无间心手,忘怀楷则。”

也就是说,书家应通过多种手法使行笔、用墨、法度、笔意等达到辩证的统一,从而使书法作品臻于“和”的境界。这正是传统的儒家思想在书法艺术上的具体体现。

四、“达其性情,形其哀乐”的艺术抒情观

艺术是传达艺术家内心感受的媒介。情感的表现是一切艺术共有的特征,书法艺术也不例外。

孙过庭把“达其性情,形其哀乐”作为书法的主要艺术功用,认为书法创作的最高追求是书家借书法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情感。

他形象地分析了王羲之的六篇书作来阐明自己的观点。他说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佛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译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诚誓,情拘志惨。”

虽然王羲之没有在理论上明确提出书法艺术的抒情性,但在书写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实践着书法的抒情功用。

孙过庭说:“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可以说,点画不仅是汉字构成的基本要素,也是书家的情感在书法作品中的具体流露。

孙过庭还认为书法肇于自然。他说:“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自然环境的好坏可以影响到人的情感。而在艺术家的眼里,自然环境的情感意味显得更为突出,外物对艺术家的影响也更为深刻。书家可以借助书法这种艺术样式将自然环境对自己的影响表现出来。

韩愈评价张旭说:“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

可见张旭书法作品中情感的表现,正是源于天地万物。孙过庭在《书谱》中反复论证书法的抒情性,可以看出他对书法本质的深刻认识。

五、各体兼通,博取众长的书法融合论

孙过庭推重辨识和兼通各体书法。在孙过庭看来,不同书体都有各自的形质与情性,而这种形质与情性的表现方法不外乎点画和使转的兼通。学书之人,应明白不同书体的适用范围和审美所在。

文中说:“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

可以看出,孙过庭强调真草兼通。他以钟、张为例阐明“兼通”的观点,进而上升到整体的高度,提出学习书法应该融会各体。文中说:“旁通二篆,俯贯八分,包括篇章,涵泳飞白。”

又说:“篆、隶、草、章,工用多变,济成厥美,各有攸宜: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后人也有专擅一体的,都不能达到钟、张的境界,就是因为他们不能各体兼通,博取众长。

六、“五合五乖”、“意先笔后”的书法创作论

文中说:“又一时而书,有乖有合,合则流媚,乖则雕疏,略言其由,各有其五:神怡务闲,一合也;感惠徇知,二合也;时和气润,三合也;纸墨相发,四合也;偶然欲书,五合也。心遗体留,一乖也;意违势屈,二乖也;风燥日炎,三乖也;纸墨不称,四乖也;情怠手阑,五乖也。乖合之际,优劣互差。

孙过庭以“五合五乖”之说阐明了书法创作时主客观条件必须融合。他认为创作时的心态、环境、条件好,才能谓之“合”。“五合交臻”,才能“神融笔畅”。可以说,孙过庭的“五合五乖”之说已经涉及到书法创作时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这正是学书者不懈追求的境界。孙过庭“意先笔后”思想在文中也得以表现。文中说:“心不厌精,手不忘熟。若运用尽于精熟,规矩谙于胸襟,自然容与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亦犹弘羊之心,预乎无际;庖丁之目,不见全牛。”这里的“意”是一种创造审美意向的精神准备,具体而言是对用笔和书势的心理把握。

卫夫人《笔阵图》中说:“若执笔近而不能紧者,心手不齐,意后笔前者败;若执笔远而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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