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书《王纯中墓志铭》
《王纯中墓志铭》,全称为《宋故朝奉郎知洺州军兼管內劝农事上骑都尉借紫王君墓志铭》,楷书,正方形,青石质,边长88cm,凡30行,771字。书于元祐二年(1087年)十二月。
墓志铭领款题为“金华黄庭坚”,在黄庭坚自书题款中极少见。据修水《黄氏宗谱》载:黄庭坚祖上本是婺州金华人氏,其六世祖瞻,于南唐时,知分宁县(即今修水县),后卜筑双井,始定居于此。故黄庭坚的作品,一般署款多为“双井黄庭坚”、“豫章黄庭坚”等(分宁县从汉至唐先后五次被称为豫章县),在此题“金华黄庭坚”,可能是因替近亲题写,加之为丁母忧期间,官号等不便加上,而题金华或亦寓不忘其祖之意。
从志文内容可知,墓主徐纯中,系黄庭坚姑母之子,为黄庭坚之表兄,而其妻则是黄庭坚堂叔之女,故又可称为黄庭坚之堂姐夫。有这么两层关系,黄庭坚为之题写墓志铭自不足为奇。从时间上看,墓主死于元祜六年(公元一零九六年)十二月,葬于元祜七年十一月。而据《山谷年表》,黄庭坚于元祜七年正月护母柩由京师抵家。可知墓志铭当书于元祜七年正月至十一月这段时间内,也同时可以肯定就是在双井老家中撰写的。现藏于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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