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1090-1155),字会之,宋朝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人。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因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岳飞而遗臭万年。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
秦桧虽是佞臣 ,却诗文天下,颇擅笔翰,陶宗仪《书史会要》云:“桧能篆,尝见金陵文庙中栏上刻其所书‘玉兔泉’三字,亦颇有可观。”有书辑入《风墅帖》。因为秦桧是千古罪人,因此他本人书法上的成就就被黯淡下去了。相传,宋体为秦桧所创,因其为历史罪人,而未被称为秦体或桧体。流传与他有关的,还有太师椅与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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