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入会条件细则
(草案)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入会细则公布如下,凡符合条件者可向当地省、市硬笔书法组织申报,填表推荐,或个人直接向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组联部申报(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转送各省市硬笔书法组织认可)。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二次:
入展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硬笔书法全国展或全国中青展
(二)具备下列条件四次:
1.入选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硬笔书法全国展或全国中青展
2.入展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全国各单项展或冠名展;
3.自2009年起,在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中国硬笔书法报》、《中国硬笔书法》杂志、中国当代硬笔书法网专题介绍一次;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入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全国硬笔书学讨论会一次;
2.论文入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硬笔书法全国展三次或获奖二次;
3.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至少应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两名学术委员的推介和评价;
4.在专业书法报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导报》、《书法报》、《书法报硬笔书法》、《中国硬笔书法》、《中国钢笔书法》等)发表有较高水平(3000字以上)的论文三篇并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认可的;
三、从事教育、编辑、出版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1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专职记者工作5年以上,有国家认可的记者资格,且有作品入展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办的展览一次者;
4、由省级(含省级)以上正规出版社出版硬笔字帖四次(册、套)以上,并有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可者;
四、从事硬笔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组织工作者(限常务理事职务);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任职且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者;在地市级硬笔书协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在县区级硬笔书协担任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2、对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工作作出巨大贡献者。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
200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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