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行草书法名作《鸭头丸帖》,真迹现存上海博物馆。绢本,纵26.1厘米,横26.9厘米,两行15字,系王献之给友人的便札。帖文:“鸭头丸,故不佳。明当必集,当与君相见。”此帖用墨枯润有致,全帖蘸墨两次,一次一句,墨色都由润而枯,由浓而淡,墨色分明,展现出全帖的节奏起伏和气韵自然变化。用笔开拓跌宕,情驰神纵,流美清秀,无尘俗之气。明末清初的书画鉴藏大家吴其贞称此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
王献之(公元344—386年),为王羲之第七子,东晋书法家,字子敬,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官至中书令。他幼时从父学习书艺,得到悉心传授,奠定坚实基础,显露超人才华。后来他取法张芝,博采众家之长、兼善诸体之美,别创新法,自创一格,与父齐名,人称“二王”,赢得了与其父并列的艺术地位和声望。他的书法,兼精楷、行、草、隶各体,尤以行草擅名,“稿行之草”的行草是其独创的书体。他的楷书以《洛神赋十三行》为代表,行书以《鸭头丸帖》最著名,草书名作《中秋帖》列为清内府“三希帖”之一。可惜天妒英才,42岁就因病早逝。
因唐太宗贬献之而不购求其书作,王献之传世遗墨很少,远不如王羲之。宋初书法,并举“二王”,太宗赵光义留意翰墨,购募古先帝王名臣墨迹,命摹刻10卷《淳化阁帖》赐众臣。《淳化阁帖》中有一半是“二王”的作品,其中王献之书作有50多件。北宋宣和年间,宋徽宗雅好王献之书法,《宣和书谱》所收王献之书迹增至80余件。可惜这些墨迹本绝大多数没有保存下来,仅存的墨迹本不逾7件,而且都是摹本。好在历代刻帖还保留着一些真迹刻本,给后人学习了解王献之书法留下宝贵资料。历史上曾有人认为《鸭头丸帖》为王羲之所作,今人大都认为应是王献之所书。此帖有宋徽宗“宣和”、“政和”印,是流传有序的王献之作品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