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者


书法是在实用的驱动下成为艺术的,它的艺术效果也是在实用下发展的。

中国书法从文字始,由最初的记录实用功能慢慢发展为艺术,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自觉意识决定了书法最终成为艺术。即便是这样,也不可能突然某一天就成了艺术,自觉意识也有一个演变过程。这个过程中书法之美,和书法的价值促进了书法艺术的演变和发展。


作为装饰悬挂的书法

从结绳计数到文字出现,都是为了备忘和记录公用,就是实用,人们不会特意去美化和修饰。随着书写技巧和审美意识的发展,人们逐渐感到到文字书写中蕴含着的美的因素,开始产生了把书法的收起来的举动,或者看到美的书法有可能拿物品进行交换,此时书法有了欣赏的作用,易物是一种商业行为,书法也就成了商品,这样书法作品的商品价值也逐渐显现。对于书写的自觉意识便在这种背景中得到发展。

史料记载,西汉时期有了书法收藏的最早的记录。说有叫陈遵者善书,他写的书法尺牍主人作为藏品收起来

“与人尺牍,主皆藏去以为荣”。

东汉班超家贫,“为官佣书以供养”。到了东汉,写书法的已经能够作为一种工作,养家糊口。东汉末期,赵壹《非草书》中记录了人们刻苦练习草书的情景。

西晋卫恒《四体书势》中记载,东汉师宜官

“时或不持钱诣酒家饮,因书其壁,顾观者以酬酒值,计钱足而灭之”。

这个史料记载说明,书写的目的是换酒喝。就是把书法写在墙上,成了书法作品,观看是要收费的,而且收够了钱便把作品抹去。这里说明书法已经可以作为商品展示了,并且是非常活跃的书法境况,否则不会收取一定费后就擦掉,那一定是再写上去,继续收钱。

通过一记载得知,东汉时实用书写之外已经存在非实用的书写,同时展示的方式已经很有想象力,非实用的内容也可能运用在这一类创作中。展示方式与作者创作心态相关,也与观众的心态和要求相关。展示方式能深刻地反映创作意识的变化。


书法展品

南北朝时期,收藏书法已经蔚然成风。有一个王羲之为老妇题扇的故事,耳熟能详。还有一个故事:一位喜欢书法的少年,故意穿着白色的长纱衣去看王献之,王献之忍不住在纱衣上写满了字,有正书,有草书。少年感觉周围的人要来与他争夺,拿起纱衣就走;周围的人果然来追他,到了大门外面,大家抢夺起来,少年只得到一只袖子。早知道如此抢手,这位少年一定把衣服脱下藏起来,不会招摇过市,回家偷偷欣赏。

还有一个关于“买王得羊”的故事,应该真实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书法相当有名,人们都喜欢王献之的书法,因此便有人拿羊欣的作品冒充王献之的作品,因为羊欣与王献之风格接近,写得也很好。所以当时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买王得羊,不失所望。”

宋明帝藏王羲之书法百余卷,绝大部分是信札,其中有两卷“扇书”,这应是为赏玩而创作的作品。

唐代,书法作品的买卖有很大的发展。李邕,人“多金帛求其文字”,李邕作为当时著名的书法家,为人写墓志换得高额收入。《旧唐书·李邕传》中就有记载:

“邕擅才名,尤长碑颂。虽贬职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賫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后所制,凡数百首,受纳馈遗,亦至钜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柳公权书法的收入“岁时巨万”。

收藏方面,人们对杰作的搜求不遗余力。如钟绍京,“不惜大费,破产求书”,用“数百万贯钱”买得王羲之五件行书。



书法作品中的题材也能反映人们创作中自觉意识的变化。今天遗存的宋代以前的墨迹数量很少,书法作品中的题材要从历代的著录来考察。从著录来看,书法作品的内容在唐代有了很大的变化。唐代以前,除少量诗文外,几乎都是信札,一到唐代,题材有了很大的扩展,经文、诗文等大量出现,这是书法创作中一个重要的变化。信札是实用性书迹,其他题材,除了部分诗稿,或多或少都带有表现书写水平的目的。孙过庭《书谱》便是个典型的例子。

书写《千字文》的人也很多。《千字文》是识字、练字的范本,同时也是展示书法技巧的好题材,大家热心于此,说明人们对技巧的重视。自觉意识发展的另一特点是书法专业意识的出现。

韩愈《送高闲上人序》:

“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逸、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

据记载,张旭是有官职的,也可以说并非“不治他技”。韩愈所说,主要是指张旭自觉地把精神生活的重心放在书法上。这与今天所说的职业、专业有所不同。韩愈所言,恐怕还是猜想、推测,这一类人物也未必以张旭为发端。但是这段话非常重要,它代表了唐人对书法功能的认识。它成为后来者往书法中投入生命热情的宣言。其后,怀素也因“用志不分”,专注于草书而取得杰出成就。

对创作技法的思考成为自觉意识发展的另一个标志。

唐代出现了很多书法著作,初唐、盛唐时的论著中包括许多关于创作的内容,中唐以后的论述中,则几乎无不谈到技法问题。在这些论述中,涉及关于执笔、运笔、结构、墨法、创作方法等众多方面的问题,可见这时人们对书法创作已经有很多的思考。


王羲之《大报帖》(摹本)


流传至今的唐代以前的书论,大约有五十篇,明显的伪作即占四分之一,而其中主要是唐代作伪或改写的关于书写技法的文字。

书法作为商品,是影响自觉意识的另一因素。宋代以来,书法作品的买卖成为一种常规的商业活动。

唐代沈传师的作品在宋代“以完本售至数万”;苏轼去世后不久,“一纸定值万钱”。

书法创作的心态不断在发生着变化,创作的自觉意识在不断地提高,但到唐代为止,重要书法家从未表达过对自己历史地位的关注,创作的意识从不曾压倒他们日常书写的平常心。然而,从宋代开始,创作的自觉意识便成为主宰他们书写的重要因素。从宋代以来,书法家们越来越多地表现出对书法作品和书法家历史地位的关注。

苏轼在自己一件书法作品后面写着:

“后五百年当成百金之值。”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对商品价值的关注,而是借价格来显示对作品历史地位的自信。明代,董其昌说:

“遇笔砚便当起矜庄想。”

目的是留下在历史上经得起考验的作品。王铎说:

“我无他望,所期后日史上,好书数行也。”

这里当然有王铎无法在政治上施展抱负的无奈,但对自己在书法史上地位的关注,一直反映在他的文字中。例如他在言及历史人物时,便不时透露出要与他们一较高下的雄心:

“吾书学之四十年,颇有所从来,必有深于爱吾书者。不知者则谓为高闲、张旭、怀素野道,吾不服!不服!不服!”

对于普通人来说,书写仍然是一项日常活动,但对于那些希望在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人们来说,书法创作已经与日常生活隔开了不小的距离——日常生活中总还是离不开书写,但准备传世的作品却必须精心制作。对他们而言,着意书写的作品和随意书写的字迹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同时也有着水平的差异。


苏轼《渡海帖》局部


作为艺术品的书法与普通人的书写距离不断扩大,即使是重要书法家,他的代表作与日常书写之间也有了很大的差别。

创作中自觉意识的强化是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一种事物,随着对它关注的持续和深入,认识必然会趋于细微,观察、思考的积累,必然会聚集起越来越丰富的文献,并形成众多的理论或前理论。它们必然会渗透到作者的意识中,并影响到书写,因此创作自觉意识的提高是不可避免的。

宋代以来书写方法的改变使用笔越来越简化,作品整体的严谨性也日渐丧失,这造成对书写的表现力的威胁,人们不能不设法去保持作品技术上的较高水平,而精心的控制意识确实使作品的形式构成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准上。困难的是,即使是杰出的书家,只要稍一放松,形式上便出现漏洞,如王铎为一代书法的代表人物,但他留下的诗稿,用笔简率,与他的代表作无法相提并论。


王铎 行草诗稿(局部)


在王羲之、颜真卿的时代,社会上通行的用笔方法便是杰作中的用笔方法,两者之间有水平的高下,但没有方法、原理上的冲突。后代便不是这样,日常书写和精心、着意的书写是两条几乎不相连通的道路。翻检明清以来文士们的书迹,除去在书法史上真正有成就的少数人,绝大部分人的字迹仅仅雅致而已,远未达到书法创作所要求的技术水准。

宋代以后,“自然”的书写已经很少能够进入艺术创作的境域。渐渐地书法成为艺术商品,今天在全球艺术品市场中,中国书法占有重要的比例,明清时期的书法作品是主流。当今,就更不要说了,似乎每一位书法爱好者或从事书法事业的人都在写字卖字,卖艺术品。

书法,实用的需要给它创造了形式,立下了规矩。如今实用性几乎消失殆尽,就剩下艺术了。书法之为艺术,只在于它蕴含着深厚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作为高雅的艺术,书法艺术的崇高和深广的哲思情理,发挥其“成教化,助人伦”的美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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