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芝是草书典型
草书的出现,直承篆隶,比行书、楷书要早。梁武帝《草书状》曰:“蔡邕云:昔秦之时,诸侯争长,羽檄相传,望烽走驿,以篆隶难,不能救速,遂作赴急之书,今之草书也。”唐张怀瓘《书断》说,章草是西汉史游所作,今草是东汉张芝所造。张芝,字伯英,临池学书,池水尽墨,时人谓之“草圣”。
张芝作为草圣的意义,在于他已将作品从文字内容中脱离而使书法成为独立的艺术形式。汉赵壹有文章《非草书》,尽说草书的不是,可从反面看出草书作为独立艺术在当时之蔚然勃兴。赵壹以为,草书只可博学余暇,游手于斯,如果只练草书,则近于矜伎,“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非圣人之业,是“背经而趋俗,此非所以弘道兴世也”。
在古代,张芝草书的地位最高。唐孙过庭《书谱》载王羲之自称在书法上他只崇拜两人,就是张芝和钟繇,云“顷寻诸名书,钟张信为绝伦,其余不足观。”梁庾肩吾《书品》品评书家一百二十三人,以张芝、钟繇、王羲之三人为“上之上”,而“伯英以称圣居首”。
张芝的草书真迹在东晋的时候就已经很珍稀了。庾翼在给王羲之的信中就说到,“吾昔有伯英章草八纸,过江颠沛,遂乃亡失,常叹妙迹永绝。”到唐朝的时候,已经没有了真迹。唐太宗《晋书·王羲之传赞》有曰:“伯英临池之妙,无复余踪。”
《淳化阁帖》卷二载有张芝草书刻帖数篇,宋黄伯思《东观余论》认为,这些草书其实是唐朝草圣张旭写的,只有其中那篇章草《芝白》帖“差近古,亦疑先贤模仿也”。
近来我临习《淳化阁帖》上的草书,非常喜欢张芝的这几篇草书,虽然不是张芝真迹,感觉这样地道的草书让人可以学习的东西太丰富,而且基本染不上坏习气。《淳化阁帖》卷十前半部分的王献之草书也颇类之。一些东西成为典型,大多是基于我们的美好想象,而且我们所想象到的,又会比真实更完美。以前我曾说到书法是斯文典型,那么草书便可称作书法典型,而这想象中的张芝草书,又可称作草书典型了。——书斋旧主人识。
书法是斯文典型
吾友郑关耳兄说到,金庸《侠客行》的主人公目不识丁,但能从书法套路中悟出上乘武功,后来觉得,金庸说的那套,其实和公孙龙差不多,原来书法和文字是可以分开的。我却认为书法和文字是不可分的。
书法本身是独立的艺术。虽然,我国文化传统却是很在意书法所写的内容的,不仅仅是汉字字体书写的准确,也包括所书文字的含义及书体形式的应用场合,乃至书法家的人品。单独为书法而书法,始终不符合我国传统欣赏习惯。
书法作为艺术,终是斯文儒雅之事。可以说,书法是斯文典型。我感觉书法离文人更近,而与艺术家则距离远了一些。那些把书法联系上气功、武术、画符、表演等的江湖行为,就更是野路子了,与真正的书法艺术不能同日而语。
然而有些宣传媒体对此类新闻好像颇为钟爱。就像近来那自封世界华人艺术家协会主席的张克思,用所谓的“神州第一笔”写了“中华第一龙”,在古代只能算是流浪江湖卖艺的营生而已。还有那所谓的中国著名艺术家张强教授在国内外搞的行为书写,美其名曰“书法踪迹学”(traceology),拿毛笔在女人身体上即兴涂鸦,则基本上属于走出国门的骗子的行径。-书斋旧主人识。
张克思写的“中华第一龙”
张强《行墨巴黎》的招贴
书法只是杂艺
三代而上,教详于国;三代而下,教详于家。北朝颜之推(公元531—约595年)著《颜氏家训》二十篇。明王三聘《古今事物考》称:“古今家训,以此为祖。”明张璧《序》曰:“质而明,详而要,平而不诡。盖序致至终篇,罔不折衷今古,会理道焉,是可范矣。”明张一桂《序》曰:“其识该,其辞微,其心危,其虑详,其称名小而其指大,举类迩而见义远。”
颜之推是复圣颜子的第三十五代孙。颜之推在《序致第一》上说:“吾家风教,素为整密。”为《汉书》作注的颜师古即是颜之推的孙子。唐朝书法家颜真卿是颜之推的第六代孙,撰文并书《颜氏家庙碑》,谈到颜氏的家学渊源,云:“北齐给事黄门侍郎、待诏文林馆、平原太守、隋东宫学士讳之推,字介,著家训廿篇,冤魂志三卷,证俗音字五卷,文集卅卷,事具本传。”
《颜氏家训》之《杂艺篇第十九》中,把书法、绘画、射箭、卜筮、算术、琴瑟、博弈、投壶等归于一类,统称之为“杂艺”。对于书法,作者认为真草书迹,微须留意即可,“然而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韦仲将遗戒,深有以也。”《世说新语》载,韦诞字仲将,能书。魏明帝起殿,欲安榜,使仲将登梯题之。既下,头鬓皓然。因敕儿孙:“勿复学书!”
有时候我也这样认为,书法,比起道德学问来,只能算是表面肤浅的东西了。颜之推教训得极是。士少而学问,长而议论,老而教训,斯人也,其不虚生于天地间也乎!信夫斯言。-书斋旧主人读书并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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