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系统楷书的取法,当代都有学习者,因人素养不同而水平不齐,有佳者,但大多水平不高、究其原因是对楷书的层次认识不足。以笔者拙见,楷书有四境。
一、求器
器,为器物,指有形的物质形象。对书法而言,就是追求纸面上的形。“形”,指古人所创立的纸面上的平面形象,以写像、写准某一家为目标要求。这一境要解决的问题是笔法、结字、章法。在这三个方面能够找准古人特点,较熟练再现。笔法正确,笔画有一定质感,表现为较好的控制点画能力。其熟练者,落笔成形,笔到意到,笔画搭配协调妥帖;维学重心稳固,布白匀称,表现为较高的视觉空间布白能力,对大小,斜正、方圆的布白空间敏感。章法方面,对两字及多字的组合。能在矛盾中取得协调统一,上下字气脉贯通,并能控制其断连关系,对行与行之间的宽窄,斜正关系敏感。横向上无并头之病,有大局现念,视野开阔,能很好地控制全局的开合关系,使整篇从小到大,从局部到全篇,都能协调统一。



二、得法
在第一境熟练之时,必然进入第二境,得法。不得法,形不准,就写不像,或者味道不对。故得法是在求器的过程中,通过分析,比较、思考而逐渐得到的。法,重点在知其何以为,明白是怎样的书写过程,如“永字八法”“结字三十六法”,即如何写的问题。楷法完备,加以练习,便有写准、写像,写熟的资本。如王羲之云:“为一字,数体俱入。著作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得法之谓也。



三、明理
此境着重于书外之思,作书者之心意,即为什么这样写,是究其所以然,是师古人之心。这个过程要得其笔法挥运之致,结字之思维,章法变化之理。如明冯班所说:“晋人循理而法生,唐人用法而意出,宋人用意而古法俱在。”能循理则法必备,用法者须知其理,意才能出。明理,法才能不露做作痕迹,不显工匠之气。虽法有不到处,而意足,书理通达之故也。而由求器,得法,科到明理,也是学书递进过程,如不能明理,则法不知,形不准。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反过来又促进前者的认识深刻,循环往复,就会不断提高对楷书的认识和书写水平。



四、有道
入此境,首先要求作者有很好的学术素养和品行修养,于其他方面有极高的修为,表现为人格的清廉和高贵。知天地之理,通宇宙之心。以人为本,万物为怀。此谓人“有道”,“有道”则书通道,通道则书有神。唐太宗说:“神气冲和为妙。”字无神,则徒具其形,故又说:“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因此,要做到“心合于气,气和于心”,神已具,则”法、理”俱在,而此时“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忘想”,着意于“神”,“理、法”居于第二位。因此,此境楷书,初观特别,无所宗,即无他人相,无时代相;细观生动、有趣,乃楷书之新面貌也。如弘一法师晚年之书,恬静可人,初观异也,然为其静气所服,绝无尘俗气,是为有道之书。
有道之境,非求之而得,乃自然而然,修为而得也。鼓努求之,反露市侩气息。刻意求“率意、无为”之态者,皆有所图,故等而下之,不足论。
楷书之美,在得典雅、正大之象,得恬静自然之境,正如柳公权所说:“心正则笔正。”然“正”,绝非如排版印刷的宋体字,齐头齐尾,大小均等,而是充满了人世间的冷暖相知和人文关怀,喜怒哀乐在其中,是书品“正”。施以文翰,境乃动人。
综上所述,对写字与书法艺术的区别和对楷书四个系统的了解,是我们明确楷书四境的前提。只有明确取法的方向和目标,才不至于走错路。方向明了,再依楷书四境的递进和修为,才能步步前进,到达理想境地。而方向不明,则终不见天日,何其苦哉?
作者 张志庆,1971生,山东即墨人。中国书法家协会楷书委员会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书法院研究员、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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