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闲读古代文论,发现韩愈不少文学主张想法独特新颖,别具一格,我认为韩愈的理论不仅仅是文人写作的规范依据,更可以将其与现在的艺术创作,尤其是书法创作联系起来,从而借鉴千年之前古人的智慧,让书法达到艺道合一的完美境地。

下面就尝试针对韩愈的某些文学理论来阐发一下,具体有哪些方面可以为现在书法创作所借鉴,如果对现在正处于迷茫期的书法爱好者、书法家有所启发,那自然是我所愿意看到的。

在讲韩愈文论之前,我们先说说韩愈这个文论提出的背景。

总体来说,中国文学文体的发展很有意思。在我们今天看来,诗歌它就是诗歌,散文就是散文,区分的很清楚。但是古人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出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文体——骈文。

骈文最早的雏形可以追溯到秦朝,秦朝李斯写了不少辞采华丽,语句工整的散文,比如李斯代表作《谏逐客书》,行文辩丽可观,辞采华美铺陈排比,有战国纵横家的气势,尤其是李斯《谏逐客书》中间的部分,历代为人所称道。所以李斯也被称之为骈体之祖。

后来,汉代散文文体受到诗歌的影响,其词句逐渐追求对仗、对偶和音律和谐,形成汉赋。汉赋又经过诗歌和汉赋的洗礼、融合,称为骈文,有些汉赋其实就是骈文。骈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达到鼎盛。

骈,这个字本意其实就是指两匹并排在一起的意思,成语“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其中的“驷”指的就是四匹马并排一起。

从骈这个字的意思上,我们就可以看出来,骈文最大的特点就是追求形式、句式的工整。有时候这个规定到了非如此不可得境地。

比方说明明一句简单的话,几个字就能表达清楚,在骈文中却非要搞好几句,而且字数必须一致,要是字数长短不一,就生搬硬造,创造词汇来拼凑。

那你想,这样的文章,其实就是在说车轱辘话,啰啰嗦嗦一大堆让人不知所云。所以,到了唐朝,柳宗元、韩愈以及韩愈之前的人都对这种文体嗤之以鼻,极力反对,他们据此倡导并发起了古文运动。

古文运动简单来说就是倡导行文简洁,学习古典散文,比方说司马迁的《史记》、《庄子》等先秦古典散文的风格,倡导言之有物,反对骈文无病呻吟。

具体在阐释这方面内容的时候,韩愈提出了两点:

第一点主张就是文以明道。他在《答李翊书》这样写道:

气盛则言之短长与高下者皆宜。

这里面,韩愈明显是提倡气的。这里的气,其实是从孟子“养气说”和梁肃“文气说”中发展提炼而来。

这里面气,其实就是指个人的品德修养和情感气质。写文章要有文气。那么同样的我们写书法也是如此。

很多人不懂什么是书卷气。其实书卷气就是文人气,就是在你书法中体现出来的你的修养、学识、涵养。

气在你书法创作中,不仅体现在最后书法作品整体的格调和气韵上,还体现在你创作过程中的状态。

以“气”运书,则书法为神品,以书运“气”,则次之。无“气”运书,则为下矣。

韩愈认为,只要有气,有修养,那么写出来的文章怎么写都是好的,都是合适的(皆宜)。

相反,现在有些书法家的创作,不是缺乏“气”,就是在书法作品中展现各种各样不好的“气”。

比方说,很多书法家的书法作品一味呈现的是野气、俗气、匠气,虽然有气,但是格调不高,因此其书法也很难有大的突破。

那么韩愈针对骈文泛滥、书写表达空洞无物提出的第二点主张就是,文以明道,重视“文”的作用。在书法中,其实就相当于强调书法技巧和书法情感之间的关系。

很多人写书法,狂魔乱舞,挥笔如疯子,却对质疑它的大众报以鄙夷之态,用一句“你们不懂”就搪塞过去了。实际上,他也是在自欺欺人罢了。就算是他想表达心中感情,但缺乏坚实的书法技巧,以狂怪的行为代替技巧引人注目,只是另外一种俗和空洞。最近流行的各种各样奇怪的书法表演,就是如此。

我们强调书法要表现人的精神、感情,这本身是对的,也是应该如此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完全抛弃掉书法的技巧,单纯去追求形式上的千奇百怪,然后再给大家说你这个作品、行为内涵丰富,谁信呢?他自己信吗?

韩愈对于文与道关系的处理非常谨慎。他不是像前人那样一味否定骈文价值,而是吸取骈文长处,然后强调文章的“道”之所在,言之有物,其实就和我们书法创作一个道理。

没有书法技巧,空谈书法思想、艺术境界,就是忽悠人。只有书法技巧不骗人,只有书法技巧可以检验一切书法思想和艺术境界的高低。没有他,即便是再高深的思想也难以通过书法存续下去。

另外多说几句,前面所言中国文体发展的历史并非长篇无用之论,而是旨在梳理散文、诗歌、骈文的关系,希望读者从中可以看到这样一条颠扑不灭的真理:艺术的发展演变就是融合、创新和曲折前进的。没有哪一种文体和艺术形式是凭空产生的,都是有一个酝酿发展的过程,书法也是如此。

图片来源:元代边武草书千字文

参考资料:袁行霈 罗宗强《中国文学史》 第二卷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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