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字中有笔”的论述,黄庭坚在《自评元祐间字》中也曾提及:
往时王定国(巩)道余书不工,书工与不工是不足计较事,然余未尝心服。由今日观之,定国之言不谬。盖用笔不知擒纵,故字中无笔耳。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言,非深解宗趣,岂易言哉!
表面看来,”用笔不知擒纵,故知字中无笔”的因果句式,告诉我们”字中有笔”的就必须字中有”擒纵”。可知,”不工”就是不知擒纵,就会”字中无笔”。也即”工”、”知擒纵”是”字中有笔”的基本前提。那么,怎样才能”知擒纵”呢?黄庭坚在《答檀敦礼》中描述:
龙眠画马似吴生,为其行笔神妙。此画无笔,故可知耳。(《清河书画舫》卷八下)
“行笔神妙”比对”此画无笔”,可知李公麟线描笔法(铁线描)可称”有笔”。众所周知,铁线描的笔法所体现的是”锥画沙”一般的篆隶笔法,这种笔法的典型特征就是裹锋涩行、疾徐有度。由此可知,篆隶用笔尤其是篆书笔法应是”工”与”知擒纵”的一个重要表现,也即”字中有笔”的技法前提。
“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他将书中”笔”比喻做禅句中”眼”,强调句中传神字眼的重要性。从书法技法的角度看,他实际上在强调”擒纵”和”起倒”,强调视觉对比。在章法上夸张聚散关系,在笔法上增加提按起伏变化,写出槎浪瘦硬的线条。
篆隶用笔是”字中有笔”的技法前提,还体现在篆书笔意对书法学习与创作实践的重要意义。比如,黄庭坚在行书《昨遂不奉恨深帖》中看到了”秦汉篆笔”。,并奉劝”后生若以余说学《兰亭》,当得之”。他还不但其烦列举数例,证明篆书在行草书学习中的重要意义。
首先,他认为汉代篆隶碑刻”颇得楷法”,认为《石鼓文》蕴含”正书、行草法”:
《石鼓文》笔法如圭璋特达,非后人所能赝作。熟观此书,可得正书、行草法。非老夫臆说,盖王右军亦云尔。
王羲之自然没有见过《石鼓文》,但黄庭坚所捏造的事实也并非空穴来风,黄庭坚在《跋为王圣子作字》中论述:
然学书之法乃不然,但观古人行笔意耳。王右军初学卫夫人小楷,不能造微入妙,其后见李斯、曹喜篆,蔡邕八分,于是楷法妙天下。
显然,山谷将篆书与八分推崇为书圣王羲之楷法”造微入妙”乃至后来”楷法妙绝天下”的关键因素与重要原因。其次,他认为在篆书中还可以草法源头:
观史孝山《出师颂》数种,颇得草法,盖陶冶草法,悉自小篆中来。
又:
张长史观古钟鼎铭科斗篆而草圣,不愧右军父子。
两则材料都说明篆书对于草书创作取法有重要意义,篆书是草书创作提高的重要阶梯。但微作分析,两则材料中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等级差别。”史孝山《出师颂》”是来源于小篆;张长史观 “古锺鼎铭刻斗篆”成”草圣”;取法笔意不同,最后取得的成就自然也不一样。所以,山谷将师法”古锺鼎铭刻斗篆”称之为”不愧右军父子”:取法比小篆更加”古老”的钟鼎铭文,其结果自然要高于取法小篆者,所谓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于中得乎其下是也。由此可知,行书、楷书、草书都能分别从篆书中找到笔意渊源。
综上观之,篆书不仅为他体蕴含取法之资,亦与他体法源相通,此可作”字中有笔”的第一层基本释义。
朱长文在《续书断·神品》中,称自李斯以仓颉、史U之迹变而新之后,创立的小篆”合万物之变、孕古籀分隶”。可见,篆书生成的历史境遇已经决定了其书法母体的地位。以篆书为源头,抑或从篆书与他体相通的角度构建书学观念当时历史必然。在北宋尚意书家中,与黄庭坚相仿,秉持篆书可与他体相通观念者屡见不鲜。蔡襄着眼于篆书之法,言”尝观
《石鼓文》,爱其古质,物象形势有遗思焉”。他在看到《原叔鼎器铭》时,认为”知古之篆文或多或省,或移之左右上下,唯其意之所欲”。同时,他对秦汉之际”裁得一体”而致使古文泯灭的史实,大为扼腕,提出”篆、隶、正书与草、行通是一法”观念。并对当时篆书都好”奇古,都无古意”的作法给予批判。
到了北宋后期,苏轼对篆书的认识虽与其保持一致,但却把这种认识深化,提高到通意的层面中来,认为篆书能为他体取法的前提就是篆书笔意纯正。称”世人篆字,隶体不除。如浙人语,终老带吴”,”安国用笔,意在隶前”。又在盛赞文勋篆书时,强调”得李斯用笔意” (《书琅琊篆后》),在《跋君谟飞白》中声称”世之书篆不兼隶,行不及草,殆末能通其意者也”。可见,篆书之意与他体创作相通的重要性。
从上述讨论来看,篆书在宋四家眼中已然成为一个集众长、孕多体的源头,那么,学书务必追溯到篆书这个源头的重要性则不言而喻。以黄庭坚为例,他将这种认识纳入到自己的书法实践中,不断地将篆书笔意嫁接到草书创作的探索中,并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因此,他自认为自己草书能与张旭、怀素并肩:
时士大夫罕得古法,但弄笔左右缠绕,遂号为草书耳,不知与科斗、篆、隶同法同意。数百年来惟张长史、永州狂僧怀素及余三人悟此法耳。苏才翁有悟处,而不能尽其宗趣,其余碌碌耳。
很明显,黄庭坚认为,只知”左右缠绕”就说明会写草书是十分浅薄的事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蝌蚪书、篆书、隶书与草书是”同法同意”的!其实,这是黄庭坚参透篆书之后”打通”诸体的结果,他体创作必须彰显篆书意趣。观黄庭坚《诸上座》、《李白忆旧游》等草书作品,无不彰显浓厚的篆书笔意。当然,这是他在书写实践中不断拓展和丰富”字中有笔”观念的结果。
其实,黄庭坚”字中有笔” 观念的生成境遇不在于书法,还在于禅宗、诗歌的内在统一性,即”异质同构”,都是同一创作主体精神的外在展示佛学谓肉眼、天眼仅能见事物幻相,慧眼、法眼能见实相。”句中有言”一词,也来自禅语。山谷又说杜甫诗句中有”眼”,则是指一句诗或一首诗中最精练、最传神而又有空灵意趣的一个关键字,如人之有炯炯清眸,足以顾盼、照映全诗、全句者。 这如同他在诗歌中亦重视诗”眼”,提出以”正法眼”来比喻诗歌的鉴赏能力一样强调”意”的深度:
故学者先以识为主,禅家所谓”正法眼”,直须具此眼目,方可入道。
山谷《赠高子勉四首》其四中云:”拾遗句中有眼,彭泽意在无弦。”认为杜甫诗中有”眼”,就像陶渊明的弦外之音一样,是诗歌中实质内容,精华所在。再如《荆南签判向和卿用予六言见惠次韵奉酬四首》其三:”覆却万方无准,安排一字有神。”认为诗歌需凝神于其中,有时仅仅需要一个字来传神,却是非常费思量。但若能找到诗”眼”所在,就能准确地传达出主体思想感情。唐卢延让在《苦吟》诗中云:”吟安一个字,捻短数茎须”,这”一个字”绝不是普通的字,而是诗”眼”所在。山谷对书法中”笔”之重视同诗歌中对诗”眼”之重视是一致的,因此他在诗中有时过于注重对字句的雕琢、对典故的使用,同此密切相连。
虽然,他十分强调”笔”的重要性,但同时指出书法并无成规,不要被”意”、”笔”束缚住,在《李致尧乞书卷后》中云:”书意与笔,皆非人间轨辙,所谓’无智人前莫说,打你头破百裂’者也。”即”笔”不是现成的,也不是”人间轨辙”,而是每个人应该根据本身不同情况,去培养己之学识,陶冶己之情操,就会如禅家参禅一样,自然而然显现出”韵”,也就达到了”意”;在主体得到充分锤炼之后,”笔”也就出来了。
,说真的,当今之字陡有形而无笔,笔情墨趣,以前会形容一个女子像花瓶,外表漂亮而没有内涵是也。,北宋大家啊,山谷的字流行一千年,百看不厌,个中精妙实为逸品。,长枪大戟,痛快痛快!,看黄的字是一种视觉上动感的享受,现什人写这样,会被书协的为江湖体!,转发了,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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