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误死马驹册》,又称《死驹劾状》、《隧长焦永死驹劾状》,书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年),章草隶体。1974年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遗址第22号房址内。共16简,木质,长 21.2—23厘米,宽 0.9—1.1厘米。除一枚略有残蚀外,其余各简均清晰如初。全篇章草,一气呵成,潇洒飘逸,既是一篇重要文献,又是一幅书法珍品。可释读者409字。文义连贯,内容完整。简背有书吏之签署。内容是一份追查死驹责任的文书。本简现藏甘肃省简牍博物馆。
该册书记述具体生动,宛然一幅戍边士卒月夜巡行图。册书对研究汉代的马政、边塞行檄、责任追究制度等有重要价值。简文书法,是研究汉代章草的典范之作。
《误死马驹册》属居延简中较具艺术水准的章草作品。启功先生描述汉代章草时说:“汉代草书简牍中的字样,多半是汉隶的架势,而简易地、快速地写去。所以无论一字中间如何简单,而收笔常带出燕尾的波脚。且两字之间绝不相连。”日常草体到西汉末发展成一套约定俗成的技法,《误死马驹册》可谓两汉之交代表性章草样式之一。
全文如下:
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丁巳,甲渠鄣候获叩头死罪敢言之,掾谭尉史坚
府记曰:守塞尉放记言:今年正月中,从女子冯□借马一匹,从今年驹,四月
九日诣部到居延收降亭,马罢,止害燧长焦永行檄还,放骑永所,用驿
马去。永持放马之止害燧其曰夜人定时,永骑放马行警檄,牢驹/燧内中,明十日驹死,侯长孟宪、燧长秦恭皆知状,记到验问明处。
言会月廿五日前言解,谨验问放宪,恭辞皆曰:今年四月九日宪令燧长焦永行
府卿蔡君起居,檄至庶虏,还到居延收降亭,天雨,永止,须臾去,尉放使。
士吏冯匡呼永曰:‘马罢,持永所骑驿马来。’永即还,与放马,持
放马及驹随放后,归止害隧。即日昏时到吞北,所骑马更取留隧驛马一匹,骑归吞远隧。其夜人定时,新沙置吏冯章行殄北警檄来,永求索放所放马,夜不能得。还,骑放马行檄,取驹牢隧内中,去到吞北隧
□□□罢□□□□中步到……俱之止害隧,取驹去,到
甲渠言:永以县官行事警檄,牢驹隧內中,驹死,永不当负驹。
吞北隧下驹死。案:永以县官事行警檄,恐负时,骑放马行檄,驹素罢劳,病死,
放又不以死驹付永,永不当负驹。放以县官马擅自假借,坐藏為盗,请行法。
获教勑要领放毋状,当并坐。叩头死罪死罪,敢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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