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章法格式与钤印

格式与章法
格式与章法是书法创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是作品是否具有视觉冲击力的关键。格式与章法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到明朝中后期第一次出现了比较纯粹的赏玩意识,是在书法历经实用、雅玩(宋代手卷是其典型的反映)、赏玩过程基础上逐步提出来的。书法格式与文体有关,受载体形状所限,在进行实际创作之前已被固定。章法与格式有关,但不等于格式。一定的格式由不同的人以不同的书体书写,所表现的章法会各不一样。章法通常也在进行创作之前被确定,却常常又在瞬息的运动过程中无意识地发生着动态性的变化。
一、书法作品的格式
格式,也叫品式或幅式,即书法篇幅的规格形式。书法作品的格式大体上可以分为卷、轴、册、片四大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一)条幅
条幅指长方形的幅式作品,其长与宽悬殊比例比较大,亦称直幅或者立轴,通常将宣纸竖向对裁或将宣纸裁成长条形,装裱之后就成了“立轴”。
(二)屏条
屏条一般将宣纸竖向对裁,自上而下,从右而左,逐行书写。除独幅外,还可以多幅屏条成偶数排列起来合并为一件作品,但字体需要统一,一气呵成。也有的多幅屏条内容是独立的,但字体、风格需要统一。还有的多幅屏条书画结合,交相辉映。常见的有:四幅、六幅、八幅,多的有可能多达十幅、十二幅。
(三)对联
对联即因为书写中国独有的楹联文体而形成的特殊格式。普遍运用于春联的书写和传统建筑的庭柱之上,以及中堂画的两边。右为上联,左为下联。文字音律上平仄相对,书写时左右应有呼应之感。如果字数较多的长联,可以分行书写,上联自右向左排行、下联自左向右排行,这种长联称做龙门对。
(四)横披
横披指横幅作品,横长竖短。这种格式可以写少数字,自右而左写一行,也可以横式直写形成多行书长篇字。横披大的可用于建筑物上、大厅会议室中悬挂,小的可用于斋室居所布置。
(五)中堂
因悬挂于厅堂正中央而得名,中堂的宽度与长度比例一般为一比二。常见的有长四尺、五尺、六尺等整张宣纸写成。内容可以写长诗或短文,或只写几个大字,甚至只写一个大字。
(六)斗方
可以将斗方视作中堂的特殊形式,它的长与宽相等,既可以将其装裱成中堂那样独立悬挂,也可以将其做成方形镜面,镶嵌在镜框之中。
(七)匾额
大都悬挂在亭台楼阁、厅堂馆室的上面,一般匾额字体多为楷书、隶书和行书,也有古朴的篆书。字少而大,结体严谨,疏密匀称,气势磅礴,庄重严肃。独立悬挂或者配以对联。
(八)手卷
是书法作品中左右展开较长的一种格式,因为其形成长度远远大于宽度,而且长度太长无法悬挂,只能用手边展开、边欣赏、边卷合,所以得名,也叫“长卷”。其内容大多为一篇完整的文章或者一首(组)诗词。手卷篇幅较短的有三、四米,长的可达十米以上,宽度一般为三十至五十厘米之间。卷首外有“题签”,卷内开头有“引首”,后有“题跋”。
(九)册页

是装订成册的尺寸较小的书法作品,八开、十二开、十六开不等,作品篇幅也不等,一般是折叠起来的,每页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象长卷那样写多篇诗文,若长江万里,一泻无余。册页可以书画合册,大多的册页用于不同的作者创作,因为便于携带,常常是书法家题字创作的理想格式。
(十)扇面
扇面指随扇形书写的作品。扇面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接近椭圆或者就是团形的团扇,书写时要能充实饱满,也可以圆中取方,设方构图。一种是折扇式,这种格式书写时,以折痕分行,呈圆心辐射状,上宽下窄,外大内小。章法并非一律,可用长短行间隔的方式安排布局,适合扇形弧线式规律,一定得注意,不可过密,密则满;不可过松,松则散。这种格式显得活泼优美,尤其是小幅作品点缀性强。

二、书法作品的章法
章法又称布白,是指在书法创作中,对一幅作品如何进行整体安排,对每一个局部如何进行整体处理的方法。它涉及到处理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呼应、照顾关系。在书法创作中,一笔之误,一字之差,都会影响全篇的效果。所谓“增之一分则长,减之一分则短”,不仅对一个字的结构来说是如此,就是对整幅作品来说也是一样的。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评书法》云:“古人论书以章法为一大事,盖所谓行间茂密是也,余见米痴小楷,作《西园雅集图记》,是纨扇,其直为弦,此必非有他道,乃平日留意章法耳。右军《兰亭叙》,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可见章法的重要性。
一幅书法作品犹如一幅画,有色之处是画,无色之处也是画;同理,有字处有结构,无字处也有结构。有字之处,谓之“黑”,无字之处,谓之“白”,处理好通篇黑白关系,是章法之要旨。清包世臣《艺舟双揖·邓石如传》云:“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出”,道出了对一幅书法作品的黑与白,虚与实的艺术处理方法。如果不懂得处理“黑白”关系,不懂得“集众字而成篇”,即使单个字处理得很好,但通篇观之,也会杂乱无章,缺乏韵味。
作为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通常由正文、落款、钤印构成,三者合一,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对具体的要求分述如下:
(一)正文
正文,是一幅书法作品的主体部分,也是章法处理的关键部分,即创作者对所选择的文字内容的书写,是作品的主体部分,按照一般的习惯,欣赏书法要读,这就要求书法创作过程的书写符合识读序列,于是行、列随之建立。行列布白方法大致有三种形式:
有行有列法:通篇竖成行、横成列,是最严整的序列样式,其特点是整齐、大方、匀称和清晰,给人一种整齐美。它几乎像阅兵式行进的方阵,前后左右都必须保持在纵横的直线上,步伐整齐,精神抖擞,书写时,每个字的中心要对正,不能偏高偏低,偏左偏右。写楷书、隶书、篆书要求工整的实用性文字,适合这种形式。这种严整的章法创造出高度秩序感,带着十足的工匠气息,因而摆布、安排、制作之嫌是难以克服的。初学分布的人,需要从规矩入手,应首先掌握这种布局形式。但在习作中要努力排除“匠气”,一刻也不放松自然法则的投入,以及情感、思绪的宣泄。自然和严整在有行有列法则的布局中,不是矛盾地存在着,而是相依的整体,即严整要在自然的和谐中建立,自然的和谐要从严整的秩序中表现出来。如果矛盾地、孤立地认识二者的关系,将导致“状如算子”,便不是书。
有行无列法:简单地说,就是竖成行、横无列的布局形式。这种分布注意的是行气的贯通而有活力。书写时应遵循文字结构和运笔的规律,根据笔性自然地向中心左右偏离,使行的垂直中心左右偏离,在运动中求得重心的统一,构成这样的行气才是散列的行气应守的原则。一篇数行,每行的波动不但要考虑本行的偃仰向背,而且要照顾与它行的关系,尤其注意与相邻行的错落,力求做到左右顾盼、避让有致。有行无列法整齐而有变化,使人轻松愉快,适合各种书体,行、草书尤为多用。这种分布是古今书法创作的主要形式。
无行无列法:就是指作品的分间布白纵不成行,横不成列,上下左右,错落有致,浑然天成。这种形式主要出现于古代一些书法遗迹中,因为先秦以前的文字,其形态直接取材于自然,颇具天趣,尚没有注意到纵横的排列。后来在草书的创作中,也有采用这种形式的。
其实,真正意义上的无行无列是视觉的错觉,如果按照识读序列,或竖成行,或横成列,纵横关系呈现一片迷乱,神秘得令人难以捉摸,有如乱石铺街,字形大小参差错落,变化多姿,浑然一体。这种形式不是事先可以用尺寸观念来度量,而是修养有素的人在即兴状态下来进行的。书写时通常精神兴奋,甚至得意忘形,无拘无束,可以尽情挥洒,唯求自然的契合,所以,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只宜观赏,实用价值不大,初学者更是难以把握。象郑板桥的许多作品都是这种分布,另外,张旭的《古诗四帖》、怀素的《自叙帖》也是这种分布。
(二)落款
落款是中国书画的一个特点,又称款识和题款。最初为了实用的需要而产生,意在说明正文的出处、馈赠的对象,作者的姓名、籍贯,创作的地点、时间,以及抒发创作感受等等。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成为书法作品艺术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整幅章法中起着补充、协调、映衬的作用。落款虽然不是作品的主要部分,但款识安排合宜于否,直接影响着作品整体的艺术效果。古人谓之:“妙款一字抵千金。”款字往往又能反映作者的艺术修养和创作水平,所以在书法创作中,不仅讲究作品的正文布局,落款方面也要下工夫。
落款可分为单款、双款、穷款三种。
“单款”是指署上书写者的姓名,或再加上正文的出处,书写的时间、地点以至原因等。
“双款”包括上下款,通常上款写赠送对象的名字和称呼,常常带上谦词,谦词根据作者与赠送对象的关系而有所区别:上级以及平级可以用如“雅正、法正、教正、正之、正腕、雅属、惠存”之类,下级则可以用“勉、雅属、存念”等等;下款则落上自己的姓名、书写时间和地点等等。
如只落姓名,则叫“穷款”,如果作品所剩空间有限,甚至不落款,盖印即可,也叫“穷款”。
一幅作品究竟是用单款、双款还是穷款应视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没有固定格式。如创作对联时。可落穷款,可落单款也可落双款;如是长联,应落双款,上下款应落于形成龙门式的上下联末行。如果是条幅、中堂、斗方、扇面的上下款,一般都应落于正文之后,款字少应接在正文之下,款字多则另行落之,少则一行,多则数行。这根据不同的幅式来选择落款的位置,可使整幅作品增色不少。

此外,落款时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l、落款的字体必须与正文协调。款字与正文字体书法可以完全一致,可以有所区别,也可以完全不同,需要根据正文字体来定。一般是隶不用篆,楷不用隶,草不用楷。传统的作法是“文古款今”、“文正款活”、“动不挈静”、“今不越古”。若以大小篆为正文,就用隶书、楷书、行书、草书落款;若以隶、魏、楷为正文,就用楷、行、草书落款;实际上,通常以行书落款较多,这样既易识别,又避免了呆板。
2、落款的字体大小必须与正文协调。一般情况下,款字应小于正文的字体。具体落款的时候,款字还应该根据留白大小而定。如果留白大而款字太小,则无法稳住作品重心;如果留白小而款字太大甚至大过正文,则轻重失调,喧宾夺主。也有这种情况,即在正文写完以后仍然留有较大的空间,作者可以顺着正文的笔意就势而下,所落的款字与正文浑然一体,字体同等大小也是允许的。
3、上款不能与正文齐头,一般应低于正文一字为宜,下款,与正文另起一行的单款(除匾额),包括款后的印章,均不能与正文齐平,应留有一定的空白,否则,会给人以呆板及闷塞之感。
4、如果作品末行的正文较少而后面的留白较多,则应增加款字填补余白;如作品本身正文较少而后面出现大块空白,款字可少则数字、数十字,多则上百字,但款文尺幅不得超过正文尺幅。
5、落款与正文如果同行,二者之间应留有间隙,不得挤得太紧。其间隙一般为一个款字左右。
6、如果作品写的是现代诗词或现代文稿,则落款中的时间可用公元纪年法,这样会给人以协调统一的感觉,也更有利于体现时代气息。如果作品写的是古诗词或古代文稿,则落款的时间可用干支纪年法。纪月方式为:一年四季中,每季的第一个月称孟,第二个月称仲,第三个月称季,如孟春、仲春、季春等。但是千万不能将于支纪年与公元纪年混用。另外,纪月方式也可以用下面的农历月令、季令别称:
月 令:
一月:正月、春正、孟春、端月、嘉月、早春、初春、首岁、开岁、芳岁、上春、新正。
二月:仲春、中春、酣春、仲阳、如月、杏月、丽月、花朝、花月。
三月:季春、晚春、暮春、末春、杪春、蚕月、花月、桃月、桃浪、莺时。
四月:孟夏、首夏、初夏、维夏、槐月、仲月、梅月、麦月、清和月、纯阳、正阳、麦候、麦序。
五月:仲夏、超夏、中夏、榴月、蒲月、端阳、午月、天中。
六月:季夏、晚夏、暮夏、溽暑、极暑、暑月、荷月、伏月、焦月、精阳。
七月:孟秋、初秋、新秋、上秋、兰秋、肇秋、首秋、早秋、瓜时、凉月、兰月、瓜月、巧月。
八月:仲秋、中秋、正秋、桂秋、桂月、爽月、壮月、大清明、仲商。
九月:季秋、晚秋、暮秋、杪秋、菊秋、凉秋、三秋、菊月、咏月、朽月、玄月、季商、暮商、霜序。
十月:孟冬、初冬、上冬、开冬、良月、吉月、阳月、小春月。
十一月:仲月、中冬、仲冬、畅月、子月、雪月、寒月、龙潜月。
十二月:季冬、严冬、残冬、末冬、穷冬、暮冬、杪冬、腊月、冰月、除月、严月、暮岁、暮节、穷捻、穷纪、嘉平。
季 令:
春季:初春、早春、阳春、芳春、暮春。
夏季:初夏、中夏、夏暮、九夏、盛夏。
秋季:初秋、金秋、三秋、暮秋、中秋。
冬季:初冬、寒冬、九冬、暮冬、中冬。
此外,更具体的日期,可以用农历的节气和农历的日期,用旬也可以,每月的三旬分别称做:上浣、中浣与下浣。
7、值得一提的是,在落款中出现的地点不要用俗称,而要用雅称,才能与书法这一高雅艺术相匹配,雅称可以是人们都熟悉的古地名、可以是闻名遐迩的别称,例如:合肥曾经叫庐州,南京曾经叫金陵,广州的别称叫花城,这些都是可以落款的。特别是那些非常具体的街道名称、不太雅的村庄名称,是不能出现在落款中的。

(三)钤印
钤印是书法创作的最后一道环节。印章在书法作品中除了作为作者凭信之外,还是内容上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它不但具有装饰和衬托的作用,白纸、黑字与红印章,相得益彰,而且对作品的章法分布起着调整节奏、稳定重心、破除呆板、加强均衡等作用。钤印恰到好处,有如锦上添花,画龙点睛。
印有朱文和白文之分,朱文又称阳文,即字是红色的,沾色少,分量轻;白文称阴文,即字是白的,沾色多,分量重。根据钤印位置,印章大致分为名章和闲章两大类。
l、名章。主要是用照应线条气势流贯以及章法的总体布局。它又分为姓名印和款尾印两种。
姓名印是姓氏印与名称印的总称,常见的形式为正方形,也有圆形的,通常铃在款文之下。书法作品既可采用姓名合印,也可采用姓名分印,应视其作品需要而定。姓氏印和名称印同时采用时,应先姓氏后名称,也以一朱一白为宜,前者略小于后者。在铃盖时两印不得靠得太近,一般应隔一印的空位。印与款字也应有一定的距离,上下成垂直线。
款尾印主要是用来使书法章法形式更为完善,一般为创作者的字、号或崇尚的语句、成语,一般为正方形,视其情况铃在款末或姓名印后,使作品红黑相间,阴阳互变,起到收气敛势、画龙点睛的作用。
在一幅完美的书法作品中,名章不能缺少,缺少了就会给人美中不足之憾。
2、闲章。闲章的内容较为广泛,虽叫“闲章”,其实不闲,古人所谓“闲章不闲”,它对调整书法作品的布局,完美书法作品的章法起着重要作用。闲章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起首印,又称随形印。它适用于从右至左竖行书写的书法作品,一般铃在首行一、二字间右侧的虚疏处或第一字右上方,以起引首开头、补白说明作用。形式有长方形、椭圆形、葫芦形、自然形等,一般不用正方形。印文常用朱文,以一至四字居多,其内容多为明志、自勉等隽语、格言、成语、诗词摘句或斋馆名、籍贯地名、年号、斋句等。不得与落款内容重复。起首印一般不得大于名章,以免头重脚轻。
拦腰印,它主要是用来调整款式与字势、点画与结体的整体效果,使一些不尽人意的点画。结体得到补救,使章法具有节奏感。拉腰印多用于条幅,铃在第一行右边中间或中间上下处,内容多为作者的籍贯、属性的肖形等,应比起首印和姓名印小。一般为小圆、小长、小方形,多用于行、草书作品中。
肖形印,是十二生肖或作者尤为喜爱的与书作内容有关的各种动植物形象之印。此印使用较为灵活,视作品情况,既可作为起首印用,也可作为拦腰印用。作为起首印时,一般与方形的名章配合使用。
用闲章,其内容都应与正文自然切题,用好了饶有情趣。它既可拓展题意,抒发见解,又能深化作品意境,给人以无穷的还想,从而极大地提高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钤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l、在一幅书法作品中,用印一般以一、二方为宜,最多不得超过三方,谓之“印不过三”。铃多了满纸发红,反而会给人喧宾夺主之嫌。
2、书法作品的用印大小要与款字匹配,一般而言,印章不能大过款字。用一方印时,白文居多,因为红色多,镇得住。如朱、白文印章同用时,在一般情况下,朱文印在上,白文印在下,因为白文红多分量重,红文红少分量轻。上面的朱文印应略小于下面的白文印,这样才能让人感到平稳,反之则显得头重脚轻。
3、钤印时位置要正,要高低适宜。太高,会使作品上部重而下部轻,且有悬空欲坠之感;若太低,则又缺少空灵感,显得压抑。同时,位置要正。竖式书写的作品,印章要盖在款文下面或左侧,印章下端要稍高于正文,不能低于或齐平于正文底部;在横写的作品中,印章盖在款文右侧,但不要和正文右侧平齐或超过正文右侧。此外,印章要盖正,不歪不斜,不偏不倚,否则有草率之嫌。
4、在钤名章时,落款为名,印一般为字;落款为字,印不般为姓名。款有姓,则印用名印;款无姓,或用道号、别号者,则应视其情况采用姓名印或姓名分印,这样才会使欣赏者明了书者为谁。
5、印文宜现范,一般以大、小篆为主,间用古隶。不能用工作生活中用的楷书、行书和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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