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遭遇,刘义不止亲历而且曾经当过“推手”。他告诉记者,拍卖会上的“天价”拍品不少是他们与买家玩的“追逐游戏”,导致价格步步走高。
[亲历者说]
三步“推”出天价藏品
曾经当过“推手”的刘义将拍卖会的“推价”过程总结为三步骤:低标价——虚叫价——拍回或卖出。
低标价:只为吸引人气
“为了聚集人气和获取佣金,拍卖公司在拍卖会上往往会安排自己公司的人举牌,保住委托人(卖主)真正的成交底价。”刘义告诉记者,拍卖会为了吸引买家,往往在图录上将拍品的竞拍价标得很低,首先迷惑买家让其搞不懂如何跟进价格。比如,一幅书画名家的画,图录上标的是50万元,但实际拍卖公司与委托人签定的价格是110万元。
虚叫价:“推”出藏品天价
拍卖会上,为拍下一件藏品,常常要经过几十个回合的价格拉锯战,这就是“推手”的虚叫价伎俩。刘义说,“推手”大多是拍卖公司找的职业托儿,有的甚至是委托人自己佯扮竞买人参与竞价。
一次拍卖会刘义连续拍下一位委托人的多件藏品,按照现场宣布的数字统计,成交额达100多万元。“实际是90%流拍,因为是被我悉数举牌拍回的。”刘义透露,在拍卖会前,拍卖公司专门向他交代了“政策”:拍品低开价,然后“推手”举牌“推”价,达到内定价格后“推手”不再参与竞价。
拍回:没高价就自己买下
“如果没有出现高价竞拍,就由我举牌拍下这些藏品。”刘义说,拍卖公司与卖方的利益是一致的,东西卖的价钱愈高,拍卖行抽取的佣金也就愈多。
同时,有些名气不大的艺术家发现拍卖会上的“炒作”是成名和获利的“捷径”,于是找“推手”在哄抬自己作品的价格。“前提是艺术家与拍卖公司达成协议,不收取佣金。”
[律师说法]
托拍犯法
针对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推手”现象,记者采访了几位律师,他们纷纷表示,这种恶意串通竞买、进行托标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拍卖法》。
律师王亭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对拍卖人、委托人和竞买人都有相关规定:对恶意串通、虚假托拍,如果证据确凿,可以认定拍卖无效,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吊销营业执照。”
“不过,由于取证非常难,很多竞买人即便发现自己中了圈套,也很难成功维权。”王亭说,其实可以请相关机构对所拍藏品进行价格鉴定,寻找充分的证据为自己维权。
[业内观点]
设立“门槛”,规范行业
业内人士认为,如今的艺术品拍卖场如同一个“小江湖”,不乏一些或受利益驱动、或受雇于人的“推手”,他们让真正的买家看不懂拍卖价格,结果影响了拍卖的成交比例。
业内呼吁清正行业风气,倡导建立拍卖企业诚信审查和考核制度。比如,对从业人员设立“门槛”,采取考试准入、年度信用考核等方式,以提升执业水平、强化法律意识。“最重要的是要形成责任追究机制,抵制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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