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34-386),字子敬,小名官奴,祖籍琅玡临沂(今山东临沂),生于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书圣”王羲之第七子、晋简文帝司马昱之婿。东晋著名书法家、诗人、画家。
历任州主簿、秘书郎、司徒长史、吴兴太守、中书令,人称“大令”。隆安元年(397年),追赠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号“宪”。
王献之少负盛名,才华过人。自幼随父王羲之学书,以行、草名, 楷、隶亦功底深厚。书不守旧,与父不同,字带长形,用笔从“内拓”转为“外拓”,下笔熟练、润秀,飞舞风流,不亚于父。父子合称“二王”,与张芝、钟繇、王羲之并称“书中四贤”。
王献之学书不限一门一体,穷通各家,“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王献之创造 “一笔书”,变其父上下不相连之草为相连之草,一笔连贯数字,书法豪迈、气势宏伟,为世人所重。
晋末至梁百多年间,王献之影响甚至超过其父王羲之。唐太宗竭力褒扬王羲之而贬抑王献之,时人方以王献之书不及其父王羲之。
北宋米芾,主学王献之。现代胡小石认为,张旭、怀素一派 “狂草”,皆由王献之草书发展而成。
张怀瓘评其真书第四、行书第二、章草第一、草书第三,与飞白皆为神品,八分则列为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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